
医院动态
热点资讯
广东省育儿津贴领取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9006
广东省目前没有全省统一的育儿津贴领取政策,但深圳市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地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 深圳市
- 补贴标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3000 元,另外每年发放 1500 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 3 周岁,3 年累计发放补贴 7500 元,平均每年可领取 2500 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5000 元,另外每年发放 2000 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 3 周岁,3 年累计发放补贴 11,000 元,平均每年可领取 3667 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 10,000 元,另外每年发放 3000 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 3 周岁,3 年累计发放补贴 19,000 元,平均每年可领取 6333 元。
- 申请对象:夫妻双方均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请;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一方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
-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申请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办理完出生入户手续后的 6 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申请领取育儿补贴的,应当在该子女每满 1 周岁后的 6 个月内,向该子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
- 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引进人才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生育子女的,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每生育一个子女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 3000 元。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参保职工在生育时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通常基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规定的假期天数。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