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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4546
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是指参保人在异地生育或进行产前检查时,需要提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以便在异地就医后能够顺利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以下是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条件
- 1.参保状态:申请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且上一个月的职工生育缴费已到账
- 2.备案时间: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办理备案手续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如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粤医保小程序: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进入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备案告知书并同意,按照界面指引填写表单并上传备案材料,最后提交完成备案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办理穗好办APP:登录穗好办APP,搜索“生育异地就医备案”,点击申办,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完成办理
2.线下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备案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备案:在怀孕后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申请
2.审核批准: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异地就医凭证
4.就医治疗:持备案凭证到异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5.费用结算:在就医地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注意事项
1.产前检查:参保人异地进行产前检查的,须选择1家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选定的就医机构,并在《备案表》中填写好产检医院
2.直接结算:省内生育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等医疗保险凭证,相关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3.个人支付:如不能直接结算,可先由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保分中心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常见问题
1.结算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住院持社保卡直接联网结算。
2.医院变更:原则上选定医院后一年内不予变更。
3.备案时间:需在生育之前进行生育异地备案方才有效,不备案或超时备案将无法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参保人可以顺利完成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确保在异地生育或进行产前检查时能够顺利报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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