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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3阅读量:8005
大同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5%。
县级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省、市级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省、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
山西省外三甲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50%。
-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甲类药品60%,乙类药品50%,不设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
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
- 大病保险 :
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75%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为80%,取消封顶线。
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为7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医疗救助 :
-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建议:
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根据参保对象的类别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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