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动态
热点资讯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内容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2295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 定义 :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 基本要求 :
明确责任主体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保障服务连续性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医疗记录 :首诊医师应当做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转诊建议 :对于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 急危重症的处理 :
首诊医师即为抢救医师 :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不受其是否挂号,挂号与医师、科室或专科不符的限制。
协同抢救 :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主持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
- 门急诊患者管理 :
- 诊断不明确 :门、急诊患者诊断不明确,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后续诊治方案,做好书面记录,包括开具的检查、检验未完成的情况;预计当日工作时间内可完成并取得检查、检验结果的,应由该医师完成结果评估或书面记录告知患者如何完成结果评估。
- 转科与转院 :
转科工作 :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应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作书面交待,杜绝相互推诿病人。
转院安排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或联系120交接后再予转院。
- 其他规定 :
拒绝推诿 :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科室和医师应认真做好接诊工作,任何科室和医务人员无权拒绝,推诿病人。
交接班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连续性和责任明确性,避免推诿现象,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