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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焚烧秸秆的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5871
2025 年河南省关于秸秆焚烧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归纳:
禁烧区域
- 人口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城市周边 20 公里、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林场附近 100 米、油库附近 100 米等区域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 森林防火紧要期禁火区域: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全省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包括林区及边缘 100 米范围内的区域,严禁一切用火行为,自然也包括秸秆焚烧。
处罚措施
- 一般情况:对于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 引起火灾等严重后果:如果露天焚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殊情况
- 应急管控期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即使不在上述明确的禁烧区域内,也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 特定农田:深山区零散地块、病虫害重灾区田块,如采取有序烧除措施,需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备,经批准后可在指定时段内进行有序烧除。
2025年河南省关于秸秆焚烧的规定旨在保护环境、防止火灾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些规定明确了禁烧区域和时间,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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