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河南省关于焚烧秸秆的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5871

2025 年河南省关于秸秆焚烧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归纳:

  1. 禁烧区域

    • 人口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城市周边 20 公里、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林场附近 100 米、油库附近 100 米等区域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 森林防火紧要期禁火区域: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全省范围内实施野外禁火,包括林区及边缘 100 米范围内的区域,严禁一切用火行为,自然也包括秸秆焚烧。
  2. 处罚措施

    • 一般情况:对于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 引起火灾等严重后果:如果露天焚烧秸秆引发山林火灾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特殊情况

    • 应急管控期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即使不在上述明确的禁烧区域内,也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 特定农田:深山区零散地块、病虫害重灾区田块,如采取有序烧除措施,需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备,经批准后可在指定时段内进行有序烧除。

2025年河南省关于秸秆焚烧的规定旨在保护环境、防止火灾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些规定明确了禁烧区域和时间,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