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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陪产津贴发放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7272
苏州陪产津贴发放细则
一、发放条件
- 缴费要求:男方用人单位需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生育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配偶参保情况:
- 若配偶同为苏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男方的护理假津贴可与女方生育待遇同时自动申报。
- 若配偶未在本地参保,男方需自行至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计发标准
- 天数:统一为15天。
- 金额计算:
- 护理假津贴=计发基数×15天。
- 计发基数:按男方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若实际缴费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计算。
三、申请流程
- 自动申报:配偶在本地参保的,津贴由社保中心在女方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 手动申报:配偶未参保的,需由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
- 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及原始发票、男方社保卡等。
- 发放时间: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四、注意事项
- 与工资的关系:
- 若津贴低于男方实际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若高于实际工资,不得截留。
- 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需按合同工资支付陪产假工资。
- 其他补贴:若男方配偶未就业且符合条件,可额外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五、常见问题
- 非婚生育/四孩:仅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情形可享受津贴。
- 缴费中断:若男方在护理假期间缴费中断,中断月份的天数将从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
以上信息综合苏州市现行政策,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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