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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过了还没定标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42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投标有效期过了但尚未定标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一、法律规定的处理流程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评标和定标需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若无法在此期限内完成,招标人必须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条件
招标人需发出延长通知,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同意延长。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其投标担保有效期需同步延长,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需给予补偿(不可抗力除外)。
无法延长或拒绝延长的后果
拒绝延长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若超过3个投标人拒绝延长,则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
二、实际操作建议
及时沟通与协调
招标人应尽早评估评标进度,与评标委员会及投标人保持密切沟通,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后续流程。
备用方案准备
若延长投标有效期仍无法完成,建议招标人准备其他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风险提示与合同条款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有效期的计算方式、延长流程及责任条款,降低法律风险。
三、注意事项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而非开标时间。
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招标人可依法免除延长义务。
综上,投标有效期过了但未定标时,招标人应优先考虑延长投标有效期,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终止招标程序。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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