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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交的社保怎么转回来
有家健康网 2025-03-30阅读量:9866
将在东莞交的社保转回来,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两种情况,以下是具体的转移方法:
省内转移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7 号),参保人在省内企业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自动接续,无须办理转移。对于医疗保险等其他险种,目前广东省内也在逐步推进一体化建设,部分地区之间的医保关系转移也较为便捷,通常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原参保地的医保关系会自动衔接,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省外转移
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
- 线上办理: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 “社保转移申请” 服务,如实完善转移信息并提交申请。之后可通过平台查询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和转移进程。
- “掌上 12333” APP:下载并注册 “掌上 12333”,点击 “电子社保卡” 领取并绑定社保卡,选择 “社会保障”—“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完善转移信息提交。申请后可在 “社保转移进度” 界面查询办理进度。
- 线下办理:
- 准备材料: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等)、新就业地的社保接收函(部分城市可能要求)。
- 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科或各镇街分局关系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获取《回执》。
- 审查与办理: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 新就业地接收:将东莞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新就业地的社保接收函(如需要),提交至新就业地的社保机构,完成社保关系的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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