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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金额超过10的法律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31阅读量:9900

关于审减金额超过10%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
  •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1. 工程审计审减率的规定
  • 建设工程审计中审计减少的审减率不得超过申报额的10%。如果审减额超过申报额的10%,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额未超过申报额的10%,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若工程结算的审减金额超过10%,施工单位需要特别注意审计费用的责任归属。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因此,建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明确约定审减金额超过10%时的费用承担方,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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