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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附表二填表第23行
有家健康网 2025-04-01阅读量:9404
增值税附表二的第23行主要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相关信息。具体填报情况如下:
适用情形
- 纳税人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如发票丢失、被盗、发票逾期未认证等,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时,应在本栏填入相应金额。
- 如果纳税人是纳税信用A级,收到税务机关通知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但需在核实结果出来前暂不抵扣进项税额;若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核实后确认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应继续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填报方式
- 发生上述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时,将需要转出的金额填入第23行“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
- 经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对该份发票再次进行抵扣勾选,勾选确认抵扣后,在本栏填入负数。
总的来说,增值税附表二第23行的填报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增值税扣税凭证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对于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要按规定及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操作,并在该栏准确填写相应金额,以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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