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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2024年新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01阅读量:3572
根据2024年广西职工医保政策调整,报销标准主要涉及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及特殊病种保障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政策
起付标准
累计起付线 :600元(2024年统一标准)
按医疗机构级别调整 :
一级及以下:60%报销比例
二级:60%报销比例
三级:55%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优惠 :在在职人员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1200元
退休人员:1800元
封顶线 :超过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报销范围,如感冒、咳嗽等。
二、住院报销政策
个人承担比例
三级医院:10%
二级医院:8%
一级医院:6%
退休人员及工作满30年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在职职工85%支付,退休人员90%;
乙类药品: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70%;
高精尖检查治疗:退休人员70%。
三、其他重要调整
缴费基数
- 2024年统一使用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1,070元计算。
门诊药品报销
- 药品目录新增200种以上,集采药品覆盖超700种,医用耗材超60类。
民政医疗救助
- 农村重大疾病(如终末期肾病、肺癌)纳入保障,报销比例达70%,符合条件的可获救助基金资助。
四、其他说明
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及药店购药,不可挪作他用;
报销比例提升 :2024年全区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55%以上,基层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退休人员待遇优于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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