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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2024年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01阅读量:6272
广西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在2024年进行了多项调整,主要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和门诊统筹待遇的优化。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药品目录调整
2024年6月,广西将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从33种增加至72种,新增罕见病药品27种(如多发性硬化、戈谢病等),并调出4种药品。调整后,门诊特殊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
待遇标准
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需参考当地最新政策文件)。
对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可适当调整报销比例。
二、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统筹支付300元。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300元/年。
报销比例 :一般门诊60%,门诊特殊慢性病85%。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单病种最高1800元,两种病种以上最高25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结算
广西已开通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如冠心病、糖尿病等),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政策调整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和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12号)等文件制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四、案例说明
若参保人员小王因高血压在二级定点医院门诊治疗,产生医疗费用100元,其中检查药费85元,医保可报销85×85%=72.25元,个人承担17.75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广西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具体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请以当地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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