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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5阅读量:6359

重庆农村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1. 报销比例标准
  • 一档 :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80%

  • 二档 :三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75%、一级医疗机构85%

  • 未成年人 :在三级医疗机构按二级标准执行(即55%、75%、85%)

  1. 报销限额
  • 一档:8万元/年

  • 二档:12万元/年

  1. 大病保险补充

起付线16901元/年,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报销比例50%-60%。

二、门诊报销比例

  1. 普通门诊
  • 一级医疗机构 :60%

  • 二级医疗机构 :40%

  • 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

  1. 特殊门诊(慢特病)
  • 报销比例 :与住院相同(一档80%、二档70%、三级60%)

  • 年报销限额 :1000元/人,多病种可增加200元/病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药品报销
  • 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二类管理患者60%、一类管理患者80%

  • 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二类管理患者60%、一类管理患者80%、三级40%

  1. 起付线标准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 二级医疗机构:200元/次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

  1. 政策调整
  • 2025年3月起,一档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提高至50%,二档提高至7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以重庆市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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