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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大病二次报销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3-15阅读量:4003
阜阳市大病二次报销的条件如下:
- 参保条件 :
- 必须是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费用条件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或慢性病门诊政策内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可通过大病补充保险进行报销。
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3万元。
- 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根据个人自付费用的不同区间有所不同,具体为:
0—2万元(含)按照50%报销
2—10万元(含)按照60%报销
10—20万元(含)按照70%报销
20万元以上按照80%报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按60%报销
5-10万元段按65%报销
10-15万元段按70%报销
15-20万元段按75%报销
20万元以上按80%报销。
- 最高支付限额 :
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封顶线为30万元。
- 报销流程 :
- 参保人员符合大病补充保险支付的费用,在就医结算时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票制即时结报,不需参保人员二次申请。
- 所需材料 :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
住院证明、特殊病种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建议:
- 具体的报销条件和比例可能因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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