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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保有二次报销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03阅读量:8306
沈阳市医保确实存在二次报销政策,但具体适用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适用人群与参保要求
参保对象
仅限参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和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 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
- 城乡居民医保 及 新农合 参保者不在补充医保保障范围内。
缴费要求
需足额缴纳上述两项保险费用,欠缴期间不享受报销待遇。
二、报销条件与标准
报销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内,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1300元/年,退休人员1100元/年。
报销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对超过600元自付部分按比例补偿,比例通常为40%-70%。
年度限额
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过部分需通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报销。
三、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无需单独申请。
若涉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需符合其赔付条件。
时间要求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欠缴保费期间不享受报销。
四、其他特殊群体
- 城乡特困居民 :可享受二次医疗救助,但需符合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条件。
总结
沈阳市医保二次报销政策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实现分层保障。需注意参保范围、缴费要求及报销限额等细节,确保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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