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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金华护理津贴怎么领
有家健康网 2025-04-03阅读量:6623
2025年浙江金华护理津贴领取指南
1. 长期护理保险津贴
参保对象:
- 金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金华市区、东阳、义乌、永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保障范围:
-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
- 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个人缴纳45元/年,医保统筹基金划转45元。
- 居民医保(二档、三档):个人缴纳30元/年,财政补助60元。
服务方式:
- 居家护理:指定定点服务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
- 机构护理:选择入住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
待遇标准:
- 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申请。
- 登录应用市场搜索“浙里办”并下载,按提示登录。
- 在当前站点一栏选择相应的参保地,在搜索栏搜索“浙里医保”点击进入。
- 在首页“热门服务”中,找到“浙里长护在线”,点击进入。
- 根据提示填写自评表和基础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
线下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就近向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 或委托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入住的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参保凭证。
- 《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自评表》、《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
- 证明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如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诊断书等完整病历材料。
2.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
补助对象:
- 经市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实际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签订劳务协议(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 按要求完成“浙里康养”系统中养老护理员打卡任务。
- 按要求完成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
- 申请补助发放区间所对应的年度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况。
津贴标准:
- 初级(五级):200元/月
- 中级(四级):300元/月
- 高级(三级):400元/月
- 技师(二级):500元/月
- 高级技师(一级):800元/月。
发放流程:
-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由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市民政局审核确定并公示后发放给养老护理员。
- 由各养老机构每半年度申请一次,自上岗满6个月的次月起开始计算。
申请材料:
- 承诺书、申报名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培训)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或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
以上就是2025年浙江金华护理津贴的领取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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