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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超过500元怎么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4-03阅读量:9218
关于上海医保超过500元后的报销规则,综合不同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
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中小学生及婴幼儿:起付标准为 300元
18-59周岁:起付标准为 500元
职工医保
无统一起付线,但存在 门诊自费线 :
当年账户余额用完500元后,超过部分按医院等级自付20%-30%
例如:小A账户余额2000元+历年700元,总自费500元,其中200元按70%比例报销,30元自付
二、报销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70%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60%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50%
村卫生室 :门诊费用不计入起付线,报销80%
三、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报销
先扣除起付线(城乡居民300/500元,职工500元)及个人自费1500元,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需保存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
先自付1500元起付线,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特殊病种(如门诊慢特病)有单独的起付标准(500元/年)
四、注意事项
报销限额 :医保报销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缴费要求 :需保持参保状态满30天(单位参保)或6个月(个人参保)
异地就医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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