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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工走医保怎么赔偿
有家健康网 2025-04-04阅读量:4800
天津职工在走医保赔偿时,需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 医保报销范围 :
抢救期间医疗费用
住院期间医疗费
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
床位费(按当地医保标准)
康复理疗费(按当地医保标准)
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按当地医保标准结合病情需要核定)
救护车费(按当地卫生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
其他费用(按照规定的不予赔偿的费用不予赔偿)
续医费(需有医生明确记录和支付凭证)
- 工伤保险与医保的赔付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使用了医保,未报销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都不赔偿。
- 赔偿项目 :
医疗费
误工费
交通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康复护理费
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报销比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自费药除外)。
大额医疗保险: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 注意事项 :
工伤如果走了医保,就不能再申请工伤理赔,只能使用医保进行相应比例报销。
工伤赔偿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范围包括住院医疗的相应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用、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如果因工伤造成残疾,还需要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建议: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索赔。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以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
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以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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