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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08阅读量:6894

广东农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门诊补偿标准

  1.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其他说明

    • 中药发票附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超出部分不再报销。

二、住院补偿标准

  1. 报销范围

    • 药费 :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 床位费/护理费 :60周岁以上老人(如兴塔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60%;

    • 二级医院:40%;

    • 三级医院:30%。

三、大病补偿标准

  1. 镇风险基金补偿

    • 住院累计应报费用超过5000元:

      • 5001-10000元补偿65%;

      • 10001-18000元补偿70%。

  2.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

    • 包括高血压病(II期)、冠心病、尿毒症等20余种慢性病,需经县级机构认定后按病种限制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流程 :需通过村卫生机构初审,再经乡镇、县级部门审核,最终由医保基金支付;

  • 年度限额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无年度总额限制,但大病补偿有分段标准;

  • 参保要求 :需按时缴费,未参保则无法享受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7-2025年官方文件,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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