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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428

中山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统账结合职工医保

  1.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600元

    • 二级医院:800元

    • 三级医院:1000元

    • 市外上级医院:1200元

  2. 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额部分:

      • 一级医院:95%

      • 二级医院:92%

      • 三级医院:90%

      • 市外医院:85%

  3. 个人自付比例

    • 超过起付额部分:

      • 一级医院:10%

      • 二级医院:10%

      • 三级医院:20%

      • 市外医院:25%

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

  1.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4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2. 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额部分:

      • 一级医院:92%

      • 二级医院:90%

      • 三级医院:85%

  3. 个人自付比例

    • 超过起付额部分:

      • 一级医院:8%

      • 二级医院:20%

      • 三级医院:15%

三、其他说明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166元,住院部分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如一级医院4.2万元、二级医院6.2万元等)。

  • 转院政策 :市内转院可连续计算起付标准。

  • 大病医疗保险 :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金额(如1.5万元)的部分给予二次报销,比例80%-9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中山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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