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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护理假津贴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7960
苏州护理假津贴政策如下:
一、津贴标准
计发基数
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津贴天数
顺产:158天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津贴金额示例
若配偶生育时男职工单位月均缴费基数为4500元,则护理假津贴=4500/30×15=2250元。
二、发放方式
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后,于男职工护理假期满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三、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与产假津贴不重复享受
若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差额部分可后续补发。
用人单位责任
护理假津贴低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足10个月,津贴暂停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
仅限单位参保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不参与。
申领材料
非苏州市户籍配偶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
政策调整
2022年11月16日后的护理假津贴由医保直接拨付,此前由单位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苏州本地最新规定,确保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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