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6843

2023年7月12日实施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综合相关法规及官方指南,主要信息如下:

一、基本概念与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必备资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其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二、许可范围与分类

  1. 许可范围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备案(第五条);若涉及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需要现场加工的食品,则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 分类管理

    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许可程序不同,备案仅需向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三、申请条件与材料

  1. 基本条件

    • 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文件。

    • 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与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2. 必备材料

    • 申请书(系统生成,需签字盖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需提供);

    • 平面布局图(标明功能区域及面积)。

四、办理流程与有效期

  1.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部门受理→现场核查→许可决定→发证。
  2. 有效期与延续

    •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申请延续。

五、监督管理与责任

  • 集中用餐单位需对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管理责任;

  • 许可证持有人需定期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 食品经营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同一经营场所不得同时经营需不同许可的项目;

  • 特殊食品需在许可中明确标注类别及生产加工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具体办理流程及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