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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0阅读量:2734
2024年安徽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且无欠费;
灵活就业人员需参加职工医保且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
生育情形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产假(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因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
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津贴。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计发基数
-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作为日工资标准。
计发天数
基本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 :
4个月以内:15天产假+15天流产假(共30天);
4个月以上:16周内流产42天+15天流产假(共57天)。
三、其他津贴标准
住院分娩补助
顺产:3000元;
剖宫产:5000元(含医学指征手术);
每多1名婴儿增加10%补助。
城乡居民医保分娩补助
顺产:1600元;
剖宫产:2400元。
四、特殊群体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
- 分娩可享受与职工同等待遇,补助标准按全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计算,计发98天。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 与参保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津贴按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五、报销流程
材料准备

- 包括生育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发票等。
申报渠道
- 通过用人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材料。
六、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可能因城市政策调整,如合肥、阜阳等地存在细微差别;
缴费基数 :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自安徽省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