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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生育津贴多久可以申请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3483
根据宣城市医疗保障局的规定,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领时间要求
连续缴费时长
女职工需满足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满12个月以上,且产后连续缴费满 6个月 ,方可申领生育津贴。
分娩后申请时限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即产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
二、特殊情况说明
缴费不足12个月的情况
若单位缴费未满12个月,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生育津贴需从缴费满12个月次月开始计发。
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仅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三、所需材料
申领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生育服务登记卡复印件。
其他可能材料
用人单位缴费证明
出院记录原件。
四、注意事项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申领,可向医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申请延期。
生育津贴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金额由单位申报并审核。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释,确保符合宣城市最新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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