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社保15年没满能补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1886

可以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补缴问题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年龄等因素综合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可以补缴的情形

  1.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

    若因单位未缴或欠缴导致社保中断,单位可申请补缴,需承担缴费及滞纳金。

  2. 2011年前参保人员延迟缴费

    2011年前参保但延迟缴费至满15年,可一次性补缴后退休。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可在60岁前一次性补缴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4. 特定群体一次性补缴

    包括1961-1982年下乡知青、2011年前退休的国营企业职工、本地户籍大龄人员等。

二、不可补缴的情形

  • 个人身份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

    国家明确规定个人无法以身份补缴社保,但可通过新单位参保或居民养老保险替代。

三、其他解决方案

  1. 延长缴费至满15年

    若接近退休年龄,可选择延迟退休(最多5年),期间继续缴费。

  2. 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距离满15年较远时,可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居民养老保险,按现行计发系数领取基础养老金+约30%个人账户养老金。

  3. 放弃参保

    个人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但需承担退休后基本生活风险。

四、注意事项

  • 补缴需单位或个人主动申请,且需承担滞纳金(通常高于正常缴费水平)。

  • 建议尽早咨询当地社保机构,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补缴资格。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保法及各地实施细则,具体操作前建议提供详细情况说明以确认可行性。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