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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用盐最新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11阅读量:7574
中国食用盐政策近年来经历了多次改革与调整,综合最新信息如下:
一、盐业专营政策
专营政策未取消
我国盐业专营政策仍保持不变,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仅广东和青海实行政企完全分开。
管理体制改革深化
2019年修订《食盐专营办法》,明确食盐定点生产、批发制度,非定点企业不得生产或经营食盐。
二、食盐价格管理
价格全面放开
2017年1月1日起,食盐出厂、批发、零售价格全面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
价格稳定措施
建立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体系,确保边远地区供应。
实施价格监测和应急干预机制,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三、碘盐政策
加碘标准调整
2011年起,碘浓度标准降低至20-30mg/kg,允许根据地区碘资源调整加碘量或取消加碘。
标识要求
加碘盐需标注碘含量,未加碘盐需标明“未加碘”。
四、消费建议
摄入量控制
2022年《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建议11岁以上居民每日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相当于食用盐约5克),低于旧版建议的6克。
选择建议
根据地区碘检测结果选择加碘盐或无碘盐。
注意查看包装标签,避免购买散装盐或工业用盐。
五、未来趋势
盐业改革持续深化,未来可能进一步优化储备体系、完善市场监管,并根据碘资源分布动态调整加碘策略。
以上信息综合了盐业管理、价格调控、营养健康等多方面政策,反映了我国盐业管理的系统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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