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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最新

有家健康网 2025-04-13阅读量:17

济南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最新政策规定,参保女职工可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津贴支付期限与产假时间一致。具体标准如下:

1. 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津贴支付天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2. 津贴支付期限

  • 产假天数
    • 一胎:年满23周岁158天,不足23周岁98天;
    • 二胎及三胎:98天;
    • 难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 计划生育手术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 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出):42天。

3. 申领条件

  •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
  • 女职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
  •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 津贴发放方式

  • 津贴按月发放,首次到账时间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
  • 一般每月4日或5日发放,全年6次。

5. 注意事项

  • 若用人单位未连续缴纳满1年,待补缴满1年后可申请补发生育津贴;
  • 非本地户籍职工同样适用上述政策。

通过以上标准,济南市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其在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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