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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胎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4阅读量:5153
根据深圳市现行政策,生育保险的报销政策对生育数量有明确限制,具体如下:
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可报销项目
包括产前检查费、终止妊娠费、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报销标准
产前检查 :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可获2000元一次性支付,超出部分按项目标准报销;
分娩费用 :单胎顺产2700元,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多胎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参保要求
职工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生育、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需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时间限制
- 需在分娩/终止妊娠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报销。
三、生育政策限制
四胎及以上 :目前深圳生育保险政策仅覆盖头胎、二胎及特殊三胎,第四胎及以上生育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及地方规定,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限,四胎超出了现行政策对生育数量的限制。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四胎,可通过其他渠道申请生育津贴或补贴,但需咨询相关部门确认具体流程。
深圳四胎家庭无法直接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但可关注未来政策调整或申请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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