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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强制社保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有家健康网 2025-04-15阅读量:526
2008年
根据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历程,强制缴纳社保的时间节点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2008年5月1日
《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即“五险”)。这是我国社保强制缴纳的起点,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缴费,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1999年6月26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生效,进一步规范了社保缴费行为,保障了员工追索养老金、医疗及失业保险的权利。但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实施时间晚于《社会保险法》。
1991年6月26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行社会统筹,但此时仅限于国有企业。这一阶段属于社保制度改革的起步阶段,尚未实现全民强制缴纳。
补充说明
个人无需缴纳社保费用,所有险种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定期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福州(作为沿海经济城市)强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应为2008年5月1日 ,与全国统一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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