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多少年

有家健康网 2025-04-17阅读量:4068

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包含急诊)的保存期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十五年。如果由患者自己保存,则保存时间取决于个人习惯,但一般建议至少保存三年,以备不时之需。具体的保存年限可能在不同地区、医疗机构或特定情况下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十五年是中国门诊病历保存的标准年限。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