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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大病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8426
浙江金华大病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如下:
一、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障
覆盖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等20种重大疾病。
合规医疗费用
包括住院费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等。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基础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75%。
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对象)报销比例不低于80%。
最高报销限额
普通参保人:每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0万元(连续缴纳2份满三年)或80万元(连续缴纳3份满三年)。
医疗救助对象:不设最高限额。
三、起付标准与缴费标准
起付标准
2022年统一调整为22000元,医疗救助对象为11000元。
基础医疗保险一档起付标准为500元,二档800元,三档10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有差异)。
缴费标准
- 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缴费比例为40%,单位缴费60%。
四、其他规定
连续缴费年限
- 连续缴纳2份满三年,报销比例提升至80%;连续缴纳3份满三年,报销比例达85%且起付标准降低50%。
待遇调整机制
- 最高报销限额按全体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确定,每年动态调整。
五、特殊说明
门诊特殊病种 :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可额外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异地就医 :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起付标准提高至12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6-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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