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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额度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5229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

锦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1. 普通门诊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

  • 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1. “两病”门诊
  • 起付标准25元/年(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

  • 在协议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50%。

  • 在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基础上,高血压病种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40元,糖尿病病种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1. 特病门诊
  • 起付标准200元/年。

  • 报销比例按照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标准。

  1. 慢病门诊
  • 起付标准200元/年。

  • 报销比例70%。

  1. 普通门诊统筹
  • 报销比例为50%。

  • 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

建议:

  • 参保居民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门诊类型进行就医,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 注意各门诊类型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确保医疗费用能够得到有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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