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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有家健康网 2025-04-18阅读量:879
青岛职工医保报销范围覆盖住院、门诊大病及普通门诊费用,核心报销依据为医保“三大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起付线、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等级挂钩,退休人员待遇更优。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部分三甲医院1000元),年度内首次住院全额计算,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仅100元。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三级医院0-5万元报销84%-90%,退休人员提高5%-7%;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超限部分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90%(封顶20万元)。
门诊大病报销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14类病种可申请《门诊大病医疗证》,符合病种目录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无需重复计算起付线。普通门诊统筹
- 报销条件:2024年起取消签约限制,直接按“三大目录”结算。基层医院0起付,二级/三级起付线500元/800元(年度累计不超800元)。
- 比例与限额:在职职工基层报销80%、三级60%,退休提高5%;年度限额在职6000元、退休7000元。
目录外限制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需先自付比例;美容、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项目不予报销。异地就医需备案,急诊留观超24小时方可报销。
提示: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查询最新细则,确保待遇精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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