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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和生育险可以分开缴纳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19阅读量:4336
职工医保和生育险不可以分开缴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两项保险已合并实施,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个人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合并后的费率缴费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政策依据与合并背景
2019年国务院明确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实现同步参保、统一征缴。此举旨在简化流程、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同时确保生育待遇不变。例如,原单位医保费率7%与生育费率0.6%合并后调整为7.6%,个人缴费部分仅针对医保,生育险仍由单位承担。缴费与待遇保障
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涵盖产检、分娩等费用,且生育津贴从医保基金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虽不单独缴生育险,但参加职工医保后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部分地区需满足条件)。地方执行差异
各地细则略有不同,如广东省要求用人单位按“两险合并费率”缴费,甘肃省则明确新参保单位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登记。但核心原则一致:生育险与职工医保绑定,不可拆分。
提示:具体费率或报销流程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政务平台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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