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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慢病可报销的几种类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9阅读量:3249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居民医保慢病报销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两类,并涵盖具体病种及报销标准:
一、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
Ⅰ类病种(重大疾病)
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等9种疾病。
Ⅱ类病种(常见慢性病)
涵盖高血压病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脑卒中后遗症、帕金森病等39种疾病。
二、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部分地区补充)
部分城市将慢性病细分为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
门诊特殊疾病 :如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孤独症、苯丙酮尿症等,仅限居民医保。
门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按病种设置季度支付限额(如年度限额1000元、2000元)。
三、报销政策要点
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Ⅰ类病种报销比例较高,部分贫困患者可享免费透析。
Ⅱ类病种封顶线一般为1500-4000元,具体因地区而异。
特殊病种待遇
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费用可全额报销。
肾脏病透析、肝豆状核变性等慢性病也有专项保障。
申请条件
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符合相关病种认定标准。
四、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城市对病种目录和报销标准存在差异,例如:
山西大同将46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实行“双通道”药品支付。
宿迁市城乡居民医保对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种设70%报销比例,年度限额2000元。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所在城市政策,结合自身病情选择合适的病种申请,并关注医保年度缴费标准及待遇调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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