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医保中的单位缴费可以提出来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5030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医保中单位缴费部分 不可以直接提取 ,具体规定如下:

一、单位缴费的不可提取性

  1. 性质与用途

单位缴费部分属于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费用、失业救济金等社会保障待遇,具有明确的社会保障属性,因此不得以现金形式提取。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这一规定适用于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

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1. 参保人死亡

若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1. 退休未缴满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全部支付给本人。

  1. 出国定居或参保人死亡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死亡(无论是否退休),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单位缴费争议处理

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或补缴,但单位缴费部分仍不可直接提取。

  • 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规定。

综上,医保中单位缴费部分因性质特殊,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取 ,仅限法定情形下个人账户资金可提取。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