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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19阅读量:7698
山东省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点、医疗机构级别及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住院报销比例
已备案人员 :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降低5个百分点
一级(乡镇级):85%
二级(县级):70%
三级(市级):55%
四级及以上(省级):50%
未备案人员 :在已备案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一级:75%
二级:65%
三级:45%
四级及以上:40%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 :全体参保居民均可享受,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门诊慢特病 :与参保地相同
二、其他注意事项
直接结算要求
需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直接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结算
未备案人员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后报销
连续参保优惠
连续参保满5年,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例如:2023年连续参保10年,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达90%
特殊群体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享受与参保地相同比例报销
退休人员跨省就医: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
三、报销流程建议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出院时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费用
未备案需先自费垫付,再申请手工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4年最新规定,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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