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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申请时间限制
有家健康网 2025-04-19阅读量:4084
分娩后90天内
在重庆,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限制如下:
顺产 :申请期限为分娩后的90天内。
剖腹产 :申请期限为分娩后的105天内。
难产 (如使用产钳助产、胎位不正等):在顺产或剖腹产的基础上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增加15天。
一般情况 :需要在生产后128天后开始申请(流产或引产的情况除外)。
报销期限 :一般为孩子出生后18个月内。
建议:
顺产妈妈应在分娩后90天内提交申请,剖腹产妈妈应在分娩后105天内提交申请。
如果遇到难产或多胞胎情况,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沟通,了解并延长申请期限。
尽量提前准备申请材料,确保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完成申请,以免错过生育津贴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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