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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最新
有家健康网 2025-04-20阅读量:5290
根据2025年2月最新政策调整,哈尔滨市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及待遇标准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新增病种
恶性肿瘤(含抗疼痛治疗)
儿童孤独症(0-6岁1年/7-10岁半年)
阿尔茨海默症
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调整病种
将慢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艾滋病等25种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去除部分病种(如帕金森氏病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
二、待遇标准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统筹金支付比例90%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70%(大学生及儿童80%)
年度支付限额
城镇职工医保:每人每年最多支付3200元
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最多支付1600元
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疾病
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年报销限额2400元(不含其他保障)
肝豆状核变性、肝肾肺心脏移植等:需到指定医院认定后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三、其他政策调整
统一保障范围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慢特病保障范围实现统一
药品采购与结算
- 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异地急诊、转诊纳入医保直接结算
门诊康复治疗
- 儿童孤独症患者门诊康复治疗周期为1年(7-10岁半年),凭诊断证明可续期
四、认定流程(以第六医院为例)
所需材料
- 医保卡、身份证、诊断书、病历复印件(HIV患者需提供确证报告)
办理渠道
- 线下门诊医保窗口现场办理
以上政策自2025年2月21日起执行,调整后进一步提升了门诊慢特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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