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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
有家健康网 2025-04-20阅读量:2622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可分为以下核心内容:
一、核心高发重疾(必保疾病)(6种)
恶性肿瘤
包括白血病、淋巴瘤、肉瘤等,但原位癌、交界性肿瘤、早期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等不属于保障范围。
急性心肌梗死
需符合心电图异常、心肌酶/肌钙蛋白升高、左心室功能降低等指标。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需确诊180天后仍遗留至少一种障碍(如语言能力丧失、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包括心、肝、肺、肾、骨髓等器官的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需开胸手术,微创介入治疗(如支架)不赔。
终末期肾病
需规律透析90天以上或已实施肾脏移植手术。
二、其他统一定义重疾(22种)
包括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需开颅或放疗)、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双目失明、瘫痪等。
三、疾病定义的统一性要求
术语规范 :所有保险公司必须使用《规范》中的疾病名称和定义,确保保障范围一致。
保障期限 :主要覆盖成年人(18岁以上)阶段,若产品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必须包含6种核心疾病。
四、其他说明
赔付方式 :包括确诊即赔(如恶性肿瘤)、特定手术赔付(如搭桥术)、达到特定状态赔付(如脑中风后遗症)等。
疾病扩展 :部分产品可能增加轻/中度疾病保障,具体以产品条款为准。
以上内容综合了银保监会的官方文件及行业通行标准,确保了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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