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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在医院门诊看病怎么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3-18阅读量:8350
居民医保在医院门诊看病的报销流程如下:
- 就医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需要携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的就诊方式略有不同,普通门诊不限疾病,特殊门诊主要针对慢性病和门诊大病,需要提前进行资格认定。
- 结算 :
诊疗结束后,需到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工(医保)窗口或自助设备进行医保结算。
如果医院提供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可以通过手机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结算时,展示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刷社保卡进行起付线累计。
- 报销 :
累计金额达到起付标准后,门诊统筹或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结算报销。
普通门诊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比例较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分别为90%和6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6万元。
- 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居民在门诊就医时,只需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需要保留相关的发票和报销凭证,以便后续报销使用。
如果就诊医院没有联网结算,需要带齐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等材料到参保地进行医保中心报销。
建议:
参保居民应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特别是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的报销范围和条件。
在就诊时,尽量选择能够提供医保移动支付服务的医院,以简化结算流程。
保留好所有的就医资料和费用发票,确保报销时能够提供完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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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