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做人流怎么申请生育津贴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73

做人流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流产时间有所不同,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可领取1个月津贴,3个月(含)至7个月流产可领取1个半月津贴,7个月(含)以上流产可领取3个月津贴。

申请条件

  1. 参保要求:职工需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且在流产或终止妊娠的上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2. 流产类型:仅限因怀孕终止妊娠的情况,不包括因其他疾病或意外原因的流产。

所需材料

  1. 医疗诊断证明书:证明流产事实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 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结婚证: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4. 生育服务单: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生育服务单,具体要求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申请流程

  1. 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登录当地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为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登记。
  2. 上传材料:包括医疗诊断证明书、身份证、结婚证等,确保材料清晰完整。
  3.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由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或职工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1. 办理时限:申请有效期一般为流产或终止妊娠次日起3年内。
  2. 津贴发放方式: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低于原工资标准的,按实际津贴金额发放。
  3. 材料要求:上传的电子文件需为PDF、JPG或PN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所有文件总大小不超过1MB。

通过以上流程,符合条件的职工即可成功申请生育津贴,缓解因人流带来的经济压力。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指导。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