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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退休安置人员异地直接结算怎么办理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3534
省直医保退休安置人员异地直接结算办理流程如下:
一、备案登记
线上备案(推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如山西医保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备案类型(如异地长期居住)、转诊医院名称、就医地等必要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备案。
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材料准备
必备材料
身份证、退休证
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如异地房产证、居住证)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社保卡(需开通跨省结算功能)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若为退休人员异地安置,需提供异地户口簿或投奔人房产证明;
若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社保卡激活
首次使用
省外首次使用社保卡结算,需在省人社厅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出省检查”(升级);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完成备案后,社保卡需激活并至少使用一次。
四、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
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系统将自动联网结算住院费用,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费用垫付与报销
- 退休人员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如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到参保地社保局提交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费用转入个人账户。
五、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退休人员需在退休后1年内办理跨省转移,避免影响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在居住地办理备案。
特殊情况处理
若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可用亲属户口簿、居住证等替代;
首次使用社保卡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激活指南。
通过以上步骤,省直医保退休安置人员可便捷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减少跑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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