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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流产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21阅读量:1238
可以
根据辽宁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流产女职工在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领条件
符合生育政策 :流产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如意外流产等;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3个月);
其他要求 :需提供结婚证、生育登记单、流产证明等材料。
二、生育津贴标准
产假时长 :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津贴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最低标准为3000元/月(以2024年辽宁社会平均工资6821元为基数计算)。
三、报销范围
覆盖流产相关的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手术费),但需提供诊断证明确认报销资格。
四、申领流程
医疗机构结清费用后,次月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提供结婚证、生育登记单、流产证明等;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津贴。
五、注意事项
若用人单位未参保,流产津贴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若流产原因不符合生育政策(如未婚先孕、医疗事故等),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确保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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