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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大病二次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4-22阅读量:1426
低保户大病二次报销是国家针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设立的专项医疗救助政策,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对高额自付费用可再次报销50%-70%,需通过民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住院发票等材料。
适用条件
申请人需为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年度自付医疗费用需超过当地起付线(如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且符合地方规定的合规医疗费用范围。报销比例与范围
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部分地区对特定大病(如白血病、癌症等)报销比例更高。覆盖费用包括住院及部分门诊急诊费用,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病历、出院证明及一次报销单据。
- 民政审核: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低保身份证明。
- 提交申请:携带材料至社保局办理,由工作人员核算报销金额。
政策差异与注意事项
各地起付线、报销比例及病种范围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部分区域将二次报销与医疗救助合并,最高可累计报销90%以上。
低保户大病二次报销是减轻医疗负担的重要措施,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申请,避免因信息遗漏错过救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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