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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生育津贴发放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4-22阅读量:6859
江阴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定如下:
一、发放条件
参保要求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及前11个月),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
生育或手术要求
在江阴市指定医疗机构(如妇产科)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计算标准
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为日计发标准。缴费基数范围为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即1700-18864元)。
津贴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难产 (剖宫产)增加15天津贴;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三、津贴标准
基础津贴
顺产:98天 × 当地月平均缴费基数 ÷ 30
流产:根据妊娠月份确定天数(如2个月妊娠流产20天、3个月42天等)。
其他项目
一次性营养补助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职工,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现执行标准为2794元;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 :覆盖产前检查费、分娩住院费及并发症治疗费,具体比例按医保政策执行。
四、发放流程
材料准备
单位需提交职工生育证明、产假证明等材料至医保窗口办理。
待遇享受
生育津贴与产假同步发放,日计发至假期结束;
若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五、注意事项
地区政策差异 :若职工参保单位所在地与江阴政策不同,以江阴规定为准;
查询方式 :女职工可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津贴发放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江阴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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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