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服刑人员医保最新规定2023

有家健康网 2025-04-22阅读量:6682

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规定,关于服刑人员医保的相关手续和待遇,综合整理如下:

一、参保状态管理

  1. 服刑期间医保终止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其医保关系自入狱时终止,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不累计。

  2. 刑满释放或假释后恢复参保

    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释放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医保待遇恢复,且缴费年限可接续服刑前的年限。

二、医疗费用处理

  1. 服刑期间医疗费用

    由国家承担,通过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 死亡人员医保清算

    已去世但未办理医保关系终止的死亡人员,家属需在20个工作日内持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未结算费用可申请报销,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

三、特殊情况说明

  • 假释人员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符合假释条件的,可申请假释,假释后医保待遇恢复。

  • 不予参保情形 :因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医保不恢复。

四、法律依据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与2023年最新规定一致。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