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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3阅读量:1181
南通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超过200元至1500元以内的费用,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
- 门诊特定病种 :
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白内障在门诊进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的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
- 大病门诊 :
起付标准为17000元。
报销比例:超过17000元至50000元之间,补偿50%;超过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补偿60%;超过100000元,补偿70%。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其中中医院8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
- 其他 :
-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建议: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
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也应提前了解清楚,以便顺利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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