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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422
职工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在职/退休)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在职职工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 :报销比例80%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 :报销比例70%
退休职工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 :报销比例85%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
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 :报销比例75%
二、起付线与年度支付限额
起付线 :
在职职工:800元/年
退休职工:500元/年
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6000元/年
退休职工:7000元/年
特殊说明 :
- 定点零售药店报销额度纳入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管理,门诊慢性病患者有单独的起付线(如7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 :办理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未备案则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门诊慢性病 :需按病种分类,个人先自付800元后,剩余部分按85%报销,年度封顶线为9000元/年。
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特殊检查等大额项目有单独起付线(如7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职工医保,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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