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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4627
湖南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涵盖政策内住院、门诊(含特殊病种)、大病保险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层设定,乡镇卫生院住院最高可报85%,门诊支付70%且“两病”用药专项保障年度限额达960元。
住院报销
起付线从乡镇卫生院的200元至省外住院的2300元不等,超过起付线的合规费用按比例报销:乡镇卫生院85%、县级医院70%-82%、省部级医院50%-60%。年度住院支付限额15万元,多次住院累计起付线封顶2300元。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基层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无起付线,报销70%,年度限额400元。
- “两病”专项: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70%,年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合并患者可享960元。
- 慢特病门诊:按70%比例支付,年度限额1260元至4.2万元不等。
大病保险
个人年度累计合规费用超1.6万元后分段报销:0-3万元报60%,3-8万元报65%,15万元以上报85%,封顶40万元。异地就医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45%;省内异地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90%。
提示:实际报销需以政策内费用为准,目录外项目或超限费用需自付。建议通过“湘税社保”APP查询实时政策,确保材料齐全并在1年内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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